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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《出生醫學證明》辦理流程
二、《出生醫學證明》辦理須知
1.需提交資料
《出生醫學證明》首次簽發登記表、母嬰出院結賬單、父母雙方有效居民身份證、計劃生育服務證、領證人有效居民身份證。
2.《出生醫學證明》首次簽發登記表填寫
(1)新生兒姓名須使用規范字,不能使用繁體字、簡化字(目前參考資料:《新華字典》第十版,沒有括號的字)。
(2)新生兒姓名。母親信息、父親信息、家庭地址欄有新生兒母親填寫并簽名,領證人欄有領證人填寫并簽名,并按要求粘貼《登記表》背面的身份證復印件。如領證人不是母親本人,須提交《委托書》。
(3)新生兒父母“年齡”欄按照新生兒出生時足齡填寫;“家庭地址”欄應填父親或母親一方戶籍地址。
3.注意事項
(1)新生兒姓名請慎重考慮,《出生醫學證明》一經打印,不得更改。
(2)《出生醫學證明》不得私自涂改、剪切、否則證件作廢無效。
(3)《出生醫學證明》是小孩合法的身份標識,是小孩入戶、入學、遷戶、出國等必要證明,請妥善保管。
4.辦證時間及咨詢電話
逢星期二和星期五兩天辦理(節假日除外),上午8:00~12:00,下午2:00~6:00;
電話:4000-138-120